10渔民追讨30万欠薪
此次被告的一共有四家单位,包括国家博物馆、福建博物院、省文物管理局和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。文物挖掘后,这四家单位签了一份协议,接着按协议各自拿走了文物,但是渔民的工钱却无人支付。无奈之下,10位渔民起诉到法院,他们追讨的工钱共30多万元。另外,还有两位渔民起诉要求四被告支付长达一年多时间的租船费用,两项费用共计一百多万元。
平潭县屿头乡东珠村林金桃今年50岁,他说,当时被告雇他时说好每天24小时不间断看护,看护工资白天50元,夜间50元,看护时间从2006年9月至2007年10月。“300多个日夜啊,我们都呆在海上,其中还有一艘船漏水,我们冒着生命危险看护国家文物。现在,他们拿到文物,却不管我们了!”
被告考古队为渔民叫屈
昨天,福州市考古队队长林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,四被告拖欠渔民工钱和租船费用是事实。他还说,“我知道,有的渔民很可怜,一年多没拿到钱,孩子上学费用都很困难。他们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呆在海上看护文物,每天一百块工钱不算多。”但是,由于四家被告单位之间没有协调好,渔民的工钱和租船费用至今没人支付。
“拖欠渔民工资,确实不应该。”林果说,近日厦门海事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,他到时将以被告的身份出庭,但是,他将帮起诉的渔民说话。
没渔民看护,文物难保
据林果介绍,2006年9月8日,位于福建平潭海域一艘元代沉船的发现,是国家继“南海一号”、“碗礁一号”之后的又一大发现。但是,发现古代沉船后,盗宝者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之下,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海底盗宝。在考古队发现沉船的第二天,文物就被偷捞了上千件,在发现这艘元代沉船几天后,市场上已经有人在卖元代沉船上的文物了。国家考古队员们不得不与之展开一场激烈的争夺战。
林果担心,“如果再任由这样下去,再盗几天,就光了。”情况紧急,他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。随后,在征求上级同意后,林果租了两艘渔船,并聘请了一批当地渔民看护沉船上的文物。“我们请的这些渔民都是当地有声望的人,这样才能镇住盗捞者,另外,为了监督他们,我们又从福州派了几个人到渔船上配合看护。”
林果告诉记者,雇人看护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文物继续落入盗捞者手中,如果没有这些看护渔民,恐怕文物早被盗光了。